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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》启动仪式
来源:  时间:2010-12-01  点击数:

我市隆重举行《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》宣传启动仪式

12月1日,《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万仞宫墙前隆重举行,济宁市领导刘成文、牛惠兰,曲阜市领导朱庆安、李维生、王骁、王鸣放、韦挺及济宁市12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、济宁军分区领导、济宁市文博单位代表,曲阜市各乡镇街道代表、市直有关部门领导、遗产委系统干部职工代表、旅游从业人员、社会各界人士共7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。启动仪式由济宁市政府副秘书长莫成伟主持,济宁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刘成文,曲阜市政府党组副书记、市文化遗产党工委书记、管委会主任李维生分别致辞,兖州市代表12县市区就文物保护工作作表态发言。
启动仪式还举行了万人签名活动,参加仪式的领导及各单位代表在“保护文物、人人有责,落实《条例》、从我做起”的巨型横幅上庄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,表达了对文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。随后,参观了《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》专题展览。仪式结束后,由12县市区文博单位宣传车组成的新《条例》宣传车队,在警车的带领下,在我市城区主要街道进行了宣传。
新修订的《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》从我省文物工作实际出发,积极创新,对不可移动文物、考古发掘、馆藏文物、民间收藏文物、法律责任等条款做出具体规定,达到了“不抵触、有特色、可操作、重实效”的良好效果,从根本上改变我省生产建设中文物保护无法可依、处理违法行为无强制力的局面。新《条例》的颁布实施,对于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,提高全市文物保护水平,繁荣文物事业,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。为认真学习、贯彻、落实《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》,我市将在12月份开展新《条例》集中宣传月活动,从现在开始至明年底,作为集中贯彻落实年,将通过市级领导理论中心组学习、专题会议、专家讲座、集中培训、座谈交流、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等多种途径,利用悬挂过街联、送法规上门、流动宣传车、电视电台和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,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教育活动。

曲阜市政府党组副书记、市文化遗产党工委书记、管委会主任李维生

济宁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刘成文致辞

兖州市代表12县市区就文物保护工作作表态发言

社会各界人参加启动仪式

社会各界人参加启动仪式

分发宣传材料

宣传展板内容丰富

宣传车

万人签名

济宁市领导刘成文、曲阜市领导朱庆安、李维生、济宁市文物局局长孙美荣、曲阜市文物局局长孔德平观看宣传展板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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